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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萬歲!
一個人的退休好時光
現在開始養成!

2019年11月 資料來源:摩根投信
摩根投資基金-多重收益基金(累積)(美元)(樂退GO)
(本基金有相當比重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立即行動

光棍節商機打得正火熱,台灣也有愈來愈多人相信「一個人能夠過得更好」!根據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顯示,全台30歲以上的單身人口近年持續增加,在2018年已正式超過600萬人,其中,30歲以上人口有近四成都是單身貴族。

年輕時追求「活在當下」,要「樂在單身」十分容易,但如要一直樂活到老,可千萬不要抱持著「船到橋頭自然直」的消極態度,如果沒有提早累積未來的退休帳戶,就無法從容應付老後獨居的生活所需。

單身樂活到老第一步:
先檢視
退休後獨居生活花費需多少?

估算自己退休後每年需要花多少錢,是擬定自己退休計畫的第一步。若距離退休還有蠻長一段時間,不知如何估算退休後的消費水準,可依據退休前的收入乘上一定比例,來估計自己退休後的生活消費。

退休後的花費通常比退休之前低,除了省下許多工作相關支出外,應該也早已付清車貸房貸等,但因為「養兒防老」並未在單身者的人生選項中,也因此,在規劃退休時,更應提高醫療、長照費用的估算金額。

先來估算醫療費吧。衛福部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台灣國人醫療保健支出約1兆1274億元,如以全台2300萬人來均分,平均每人每年醫療費用為4萬9千多元,但年紀大了,看醫生的頻率也更高了,每年醫療費用如以6萬元起跳來估算,算是相對合理的。

至於長照費用,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推估,民眾的長期照護潛在需求時間大抵為7年至9年,保守情況如以15年、每月3萬到10萬元來計算,動輒也需要準備個數百萬至千萬元不等,如果少估了這筆費用,老時又沒有子嗣後輩來相陪照顧,想優雅又有尊嚴的樂退到老,恐怕難以如願。

整體來看,單身樂活到老要準備的退休準備金,約是740萬到2000萬元不等,這數字聽起來驚人,但透過恆久又有耐心的投資累積,並非遙不可及。舉例來說,如果可以持續25年投資年報酬率5%的標的,每月只需撥出將近1萬3000元,就可享有簡樸但令人安心的退休生活;如果冀求一個更樂活、豪華的退休生活,現在每月就需撥出2萬到3萬多元不等的金額來投資,就有機會夢想成真。

四大行動法則,
助單身族快活退休

如何投資才能在退休前籌足「單身萬歲」的快樂退休金呢?首先須立定「準備退休金」為「長期理財目標」,並堅守以下四大行動法則:

立馬投資

在台灣,一般家庭現金佔總資產的比例高達40%,顯見許多民眾習慣將閒置資金直接存放銀行。但近年低利率時代來到,加上日後未知的通膨率,建議唯有仰賴積極的投資布局,才有機會締造更亮眼的「實際報酬率」。

分散佈局

為求保護自己的退休老本金,退休金投資組合的多元分散格外重要。有效的投資組合多元布局,能因應多變的市場循環,在過程中提供穩定持續的報酬,並在市場震盪期間發揮保護傘效益,降低投資報酬損失的可能性。

持續投資

持續長期的投資,可提供更佳的風險調整後報酬、以及較低的資產波動度;反觀短線交易,則容易承受極大風險。而且,頻繁的短線交易,也會增加額外的交易成本,吃掉原先累積的報酬數字。

聚焦長期成長型資產

在距離退休尚久、自己還算年輕時,應積極布局成長型資產,不但可有效對抗通膨衝擊,更可減少退休資金提撥的沉重負擔。而隨著年紀增長,屆齡退休之際,應考慮投資穩健型資產來鞏固退休資本。

單身族群最令人羨慕的,就是「一人飽、全家飽」的無壓逍遙,但要告別「老後無依沒人靠」的單身傳統印象,就該即刻規劃、累積自己的老後樂活金,憑著自己堅強的經濟能力,定能打造一個人人稱羨、「單身萬歲」的第二快活人生。

基金警語

    【摩根投信 獨立經營管理】
    「摩根」為J.P. Morgan Asset Management於台灣事業體之行銷名稱。摩根所作任何投資意見與市場分析結果,係依據資料製作當時情況進行判斷,惟可能因市場變化而更動,投資標的之價格與收益亦將隨時變動。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亦不必然為未來績效表現;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此外,匯率走勢亦可能影響所投資之海外資產而使資產價值變動。另,內容如涉新興市場之部分,因其波動性與風險程度可能較高,且其政治與經濟情勢穩定度亦可能低於已開發國家,而使資產價值受不同程度影響,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本公司及銷售機構均備有公開說明書(或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投資人亦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或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僅限掛牌上市之有價證券,且境外基金不得超過淨資產價值之20%,投資人亦須留意中國市場特定政治、經濟與市場等投資風險。

    由於高收益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故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高收益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高收益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佔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可至摩根資產管理官方網站(https://www.jpmorgan.com/tw/am/) 查詢本基金配息組成項目。投資高收益債券之基金可能投資美國Rule 144A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30%),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標準普爾基金評級、星號評等與晨星星號評級,均為標準普爾與晨星基金評鑑機構針對基金之報酬、風險或管理品質之評估,標準普爾基金評級分為A、AA、AAA,所獲評級愈高表示管理品質愈高;標準普爾與晨星星號評級分為1顆星至5顆星,星號愈高表示基金之風險調整後報酬表現愈佳。本公司自當盡力提供正確的資訊,但文中之數據、預測或意見可能有脫漏、錯誤或因環境變化而有變更,本公司與其關係企業及各該董事、監察人、受僱人,對此不 負任何法律責任。投資人如欲進行投資,應自行判斷投資標的、投資風險,承擔投資損益結果,不應將本資料引為投資之唯一依據。摩根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109金管投信新字第002號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智路1號20樓 電話:02-8726-8686(臨櫃服務請事先洽詢:0800-045-333)

  1. 基金(包括具有定期配息之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信託本金發生全部虧損。
  2. 基金並非存款,委託人須自負盈虧,且投資人申購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基金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本行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3. 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4. 投資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s://www.fundclear.com.tw)本行網站(www.ctbcbank.com)下載。
  5.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6. 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委託投資ETF或其他基金)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另委託人在持有基金期間,受託人仍持續收受經理費分成報酬,委託人可至受託人(即本行)網站 (www.ctbcbank.com) 查詢境內ETF及其他基金之通路報酬,路徑分別為個人金融>基金/投資>ETF/境外股票介紹>訊息公告>信託報酬揭露及個人金融>基金/投資>基金介紹>訊息公告>基金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揭露查詢。其基金經理費率及其分成費率與其他通路報酬最新變動情形,亦可至該網站及路徑查詢。
  7. 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後收型基金若有收取分銷費,則申購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0%~1.06%的分銷費(按基金日平均淨資產價值計算),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分銷費依各基金公司而有不同,請參考本行後收型基金投資費用暨特約事項及各基金之投資人須知),另該費用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委託人無需額外支付。
  8. 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9. 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10.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
  11.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費用。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12.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又如係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另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不動產證券化基金、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指數型基金或募集之基金投資新興市場國家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以上者,或有可能投資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亦應留意相關風險。
  13.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不含經金管會核准向證交所申請上市或交易之境外ETF)如有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者,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境外基金機構依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向金管會申請並經認可者得適用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所列放寬前揭投資總金額上限至百分之四十之優惠措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雖可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又投資人須留意中國市場之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14. 各基金於公開(含簡式)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然該標準並非強制規定,本行係自行建構產品及客戶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辦理商品適合度事宜,其可能與前者等級有所不同。
  15. 境內外基金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可能揭露貨幣風險,境外基金係以外幣計價(含避險級別),投資人之慣用貨幣(持有或常用作交易之貨幣)如是新臺幣,則須承擔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時轉換回新臺幣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亦即轉換當時之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
  16.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應募人(即投資人)資格及投資範疇與淨值提供頻率皆與公開募集之基金有所不同,投資人投資前應詳閱該基金之投資說明書並確認已充分了解贖回規定及潛在之各種風險。
  17. 另類投資型基金(Alternative Funds)之投資策略與一般傳統共同基金(Mutual Funds)不同,其投資策略較為靈活,投資標的較廣泛且極有可能為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另類資產,且另類投資型基金如屬保本型基金,投資人須持有至基金到期,方可依其保本率保本。投資人投資前應充分了解另類投資型基金之投資風險並詳閱該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18. 有關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亦可至基金資訊觀測站ESG基金專區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