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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退休金
早開始時間變黃金

資料來源:富蘭克林投顧

現代人壽命遞增已是大勢所趨,長壽風險之一就是通膨壓力,及早投資,善用時間複利效果,分散通膨帶來的變數,才能輕鬆累積退休金的同時,也兼顧當下生活品質,趁年輕提早10年為準備退休而起跑,若預定在65歲退休,等在終點的成果將令人驚艷。

退休華麗轉身 時間非常重要

準備退休金有多樣管道,不怕找不到方法,及早展開,掌握黃金時間,最好的狀況是不必等到花甲或古稀之年,便能健康且富足的開啟人生第二春。

「時間就是金錢」這句話是投資理財的箴言,對儲備退休金更是如此,不同年紀開始實行退休理財,在同樣的歲數退休,結果截然不同。

阿富初入職場沒幾年,便決定長期投資為退休而打拼,25歲鎖定年報酬率約8%之標的、每月5,000元踏實投資,65歲退休時,已有一筆1,700萬元的資金當退休靠山,但阿富若延至35歲才開始,投資的時間雖只差10年,但成果卻少了一半。

資料來源:富蘭克林投顧整理,以投資報酬率8%計算,僅提供會計算法,不保證所有基金投資報酬率相同,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且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放眼全球,舉凡美股、新興股債市、美國股債平衡,或是美國科技等,都有年平均報酬率8%*以上的表現,其實退休投資理財選擇還不少。

三原則 成為退休VIP

國內外相關數據統計都說明退休金來源光靠政府是不夠,追求優質退休生活仍需回歸自我準備,對多數人來說,退休等同另一段人生的開展,用三原則,人人都有機會成為退休列車上的VIP。

「V」ision→退休有願景 更有行動力

關於退休的想像可大可小因人而異,共通點是要想一圓理想的退休生活夢,都要在時間與籌碼相對具有優勢時提前展開,原因是趁著年輕有時間紅利,又有穩定收入可計劃性儲備,自然會比退休年紀壓境時來的輕鬆又踏實。

退休前不妨先問問自己兩個問題,首先是「渴望怎樣的退休人生」、其次是「如何滿足想要的生活」,有了答案後,計畫就能更具體、有方向,再依開始時的年齡、風險承受度、距離退休年限三項指標,選擇適合的理財工具,而踏實的夢想若能進一步化為積極儲蓄,及早行動、定期定額,做好資產配置,靠著時間優勢累積財富,實現願望的機會大增。

資料來源:富蘭克林證券投顧整理,以上以複利試算,且非對投資工具未來績效之保證。

T「I」me→時間好珍貴 長期有效益

愛因斯坦曾說「複利的威力遠大於原子彈」,足見時間所創造的複利效果有多驚人,而投資過程,與其費心預測市場高低點,不如靠時間來解決,時間(Time)」永遠比時機(Timing)重要,定期定額、分批進場能平攤風險與投資成本,而及早進行,還可望讓利滾利。

「P」rofessional→理財有疑慮 讓專業的來

人生有疑惑,不免要求神問卜,投資理財舉棋不定,擲筊不如找專業。特別是退休規劃過程中,必須了解對退休後生活維持生活品質的重要性、衡量目標投資策略以及風險容忍度,有專業理財顧問提供諮詢服務,有助於在過程中提振信心,面臨市場波動時也較有抗壓力,同時能在不同的市場氣氛或階段,適時給予調整投資的策略建議。

而在建構退休金投資組合時,全球型股票與債券型基金是基礎成員,再視個人投資屬性或距離退休的時間,酌量調整積極的產業型、區域、單一國家型基金,讓財富退而不休。

*資料來源:理柏資訊,富蘭克林證券投顧整理,摩根大通全球新興債資料起始日為1993/12/31、史坦普500指數資料起始日為1969/12/31、那斯達克指數(不含息)資料起始日為1971/2/5、MSCI新興亞洲(除日本)指數資料起始日為1987/12/31、MSCI新興市場指數資料起始日為1987/12/31、LCI史坦普500彭博巴克萊美國綜合債指數(50:50)資料起始日為1975/12/31。報酬率除摩根大通全球新興債指數取近20年,其餘指數均取近30年,資料截至2018/12/31,美元計價,投資人無法直接投資指數。

基金警語

  1. 基金(包括具有定期配息之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信託本金發生全部虧損。
  2. 基金並非存款,委託人須自負盈虧,且投資人申購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基金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本行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3. 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4. 投資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s://mops.twse.com.tw)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s://www.fundclear.com.tw)本行網站(www.ctbcbank.com)下載。
  5.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6. 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委託投資ETF或其他基金)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另委託人在持有基金期間,受託人仍持續收受經理費分成報酬,委託人可至受託人(即本行)網站 (www.ctbcbank.com) 查詢境內ETF及其他基金之通路報酬,路徑分別為個人金融>基金/投資>ETF/境外股票介紹>訊息公告>信託報酬揭露及個人金融>基金/投資>基金介紹>訊息公告>基金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揭露查詢。其基金經理費率及其分成費率與其他通路報酬最新變動情形,亦可至該網站及路徑查詢。
  7. 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後收型基金若有收取分銷費,則申購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0%~1.06%的分銷費(按基金日平均淨資產價值計算),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分銷費依各基金公司而有不同,請參考本行後收型基金投資費用暨特約事項及各基金之投資人須知),另該費用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委託人無需額外支付。
  8. 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9. 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10.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
  11.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費用。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12.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又如係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另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不動產證券化基金、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指數型基金或募集之基金投資新興市場國家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以上者,或有可能投資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亦應留意相關風險。
  13.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不含經金管會核准向證交所申請上市或交易之境外ETF)如有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者,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境外基金機構依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向金管會申請並經認可者得適用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所列放寬前揭投資總金額上限至百分之四十之優惠措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雖可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又投資人須留意中國市場之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14. 各基金於公開(含簡式)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然該標準並非強制規定,本行係自行建構產品及客戶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辦理商品適合度事宜,其可能與前者等級有所不同。
  15. 境內外基金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可能揭露貨幣風險,境外基金係以外幣計價(含避險級別),投資人之慣用貨幣(持有或常用作交易之貨幣)如是新臺幣,則須承擔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時轉換回新臺幣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亦即轉換當時之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
  16.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應募人(即投資人)資格及投資範疇與淨值提供頻率皆與公開募集之基金有所不同,投資人投資前應詳閱該基金之投資說明書並確認已充分了解贖回規定及潛在之各種風險。
  17. 另類投資型基金(Alternative Funds)之投資策略與一般傳統共同基金(Mutual Funds)不同,其投資策略較為靈活,投資標的較廣泛且極有可能為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另類資產,且另類投資型基金如屬保本型基金,投資人須持有至基金到期,方可依其保本率保本。投資人投資前應充分了解另類投資型基金之投資風險並詳閱該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18. 有關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亦可至基金資訊觀測站ESG基金專區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