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加碼抽抽樂》抽獎活動注意事項及領獎說明】
- OPENPOINT:本序號需在OPENPOINT APP,輸入兌換序號完成歸戶後,才能獲得本序號指定之點數。若您尚未成為OPENPOINT會員,請先下載OPENPOINT APP註冊加入。序號經兌換後,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本序號不記名且不得直接折抵現金,需先歸戶後方得使用。若不慎遺失或超過兌換期限,恕不補發。本活動受OPENPOINT會員條款及細則約束。兌換之點數使用規則及限制請以會員規範為準。此序號所贈送之點數僅適用OPENPOINT 1點折抵新臺幣1元之比例。如有機制調整將依會員公告比例調整轉換。
- 「 Samsung Galaxy Flip 6(256G) 、Galaxy Fold 6(256G)」活動中獎人皆須填寫「中獎簽收收據」,若不願填寫「中獎簽收收據」或提供相關資料,或填寫資料有誤、檢附資料不完整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以郵戳為憑),或有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致無法核對中獎人資料之情事等,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兌獎資格;領獎方式如下:
1. ATM通路:中獎客戶請填寫ATM機臺印出之單據正本所有欄位〔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戶籍地址、通訊地址〕且親簽並以電子檔形式〔可掃描或拍照〕,連同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中獎當筆交易之金融卡帳戶〕電子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電子檔、填妥之簽收收據電子檔〔請於https://ctbc.tw/tk58oZ自行下載填寫〕,透過email寄送予本活動小組電子信箱ba.ISMD@ctbcbank.com ,收件截止日為2025/6/20(以郵戳為憑);本行將於收到資料並核實後,統一依通訊地址於2025/8/31(含)前寄送贈品,逾期兌領者視同棄權,恕不另行補發。
2. APP通路:請依活動中獎畫面引導下載中獎簽收單,完成填寫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2025/6/30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B棟10樓數位經營部數位經營一科收,本行將於2025/8/31前將點數以簡訊方式提供序號至中獎人提供之手機號碼。
【《2025張學友台北演唱會門票》抽獎活動注意事項及領獎說明】
- 抽獎獎項 「2025張學友台北演唱會門票」之中獎者,最晚須於2025/3/20(含)前將以下資料之電子檔〈可掃描或拍照),透過email寄送予本活動小組電子信箱ba.ISMD@ctbcbank.com , 如逾時未寄送、資料有誤或資料提供不完整者,一律視同放棄兌獎資格,恕不另行通知
1. ATM機臺印出之中獎單據,請以正楷填妥,如資料比對不相符、字跡(體)潦草或模糊、辨識困難者及資料不齊者,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2. 簽收收據(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電子檔)
3. 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中獎當筆交易之金融卡帳戶),請以正楷填妥,如資料比對不相符、字跡(體)潦草或模糊、辨識困難者及資料不齊者,視為放棄領獎資格 - 本活動獎項之演唱會門票場次為2025年04月06日場次,不得指定區域,或要求更換贈品形式及更換場次,使用期限依演唱會各場次公告為準。本活動得獎資格及獎項贈品,皆不得轉讓或轉售予他人。
- 本行將於收到中獎人領獎同意書並確認無誤後,始將贈品透過快遞方式送至中獎人於領獎同意書之通訊地址。
-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表示已詳閱及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定,並明確瞭解本行為本活動及行銷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如身份證字號、生日、手機,包含但不限於此等內容)。本行係基於遵守我國法令規定、提供參加者可能需要本行金融商品或服務資訊等特定目的,本於誠實信用原則及必要性原則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於本網路登載及後續基於上開特定目的與本行往來之個人資料。除事先取得參加者同意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本行處理或利用上開資料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將限於達成上開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為之。依個資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得向本行查詢、請求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刪除、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欲行使上述權利時,請洽本行客服中心。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完整資料,若選擇不提供個人資料、提供之個人資料不完全或不正確,或請求刪除或停止蒐集、處理與利用其個人資料者,將喪失本活動之參加或中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NTD20,000時,本行需先代扣繳機會中獎稅10%,中獎人須先給付10%之稅金後,始得領取本項獎品;非本國籍者不限中獎金額,一律代扣20%所得稅。當您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年度累計所得之獎項金額超過NTD1,000時,本行將依相關稅法規定寄發扣繳憑單。若中獎人不願繳納應繳稅款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本行有權就獎項全權處理,中獎人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訴。
- 免責聲明:
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等不可歸責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況,致影響活動結果者,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不負任何責任。若有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或行為,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發現或因第三人檢舉且查證屬實,本行除有權立即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獎品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且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就上揭事項不負任何法律上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對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有任何主張。
2. 本活動之抽獎、中獎、有效登入及交易紀錄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與本行認定為準,經本行檢視不符合中獎資格者,或有其他不正當或非法行為,本行有權取消其領獎資格。若有任何因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致用戶所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用戶或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ATM兌點注意事項】
- 《兌好禮》
1.活動期間內集點換好禮獎項將不定期更新,請上中國信託銀行(以下簡稱本行)官網或ATM查詢,各獎項數量有限,換完為止;ATM兌換券如有偽造、變造、塗改、影印或毀(污)損,則一概無效,請妥善保存兌換券(保持乾燥勿污損、熨燙或曝曬),如兌換券有遺失、毀損或滅失之情事,恕不補發。
2.點數兌換需憑積點帳號之有效金融卡至本行ATM列印,一經兌換,該獎項之點數將從該帳號累積之My Way總點數中扣除。點數兌換期間為2025/01/01~2025/12/31 23:59(含)止,逾期未兌換則立即失效,不得要求折換現金或其他商品。 - 《點兌點》
My Way點數可1:1兌換面額5點、10點、20點、50點、100點OPENPOINT,各面額OPENPOINT均為每月限量,詳細數量限制請依每月官網公告為準 ,每月數量更新於「中國信託LINE官方帳號>金融優惠選單>數位會員優惠>酷碰優惠專區>My Way點」, 每一種點數項目每日每帳號限兌換兩份(帳號如已綁定ATM個人化服務者以歸戶認定,歸戶每日每一種點數限兌換兩份)。
※提醒您,當年度上半年累積的My Way點於累點該年12/31到期,若點數到期前未使用完畢,將自動失效歸零,恕不得要求本行折算現金或給予其他給付。敬請至中國信託ATM或登入中國信託行動銀行APP查詢點數餘額及到期年限,儘早兌換。 - 《來抽獎》
憑My Way點3點可享抽獎機會一次,獎項包括:1萬點OPENPOINT(每月7日&11日限定獎,抽3名/日)、5點OPENPOINT(限量)、各式優惠券。抽獎活動期間2025/01/01~2025/06/30 23:59(含)止。 - 「7-ELEVEN OPENPOINT」序號需在OPENPOINT APP,輸入兌換序號完成歸戶後,才能獲得該序號指定之點數。若您尚未成為OPENPOINT會員,請先下載OPENPOINT APP註冊加入。
- 序號經兌換後,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序號不記名且不得直接折抵現金,需先歸戶後方得使用。若不慎遺失或超過兌換期限,恕不補發。本活動受OPENPOINT會員條款及細則約束,兌換之點數使用規則及限制請以會員規範為準。此序號所贈送之點數僅適用OPENPOINT 1點折新臺幣1元之比例,如有機制調整將依會員公告比例調整轉換。
- 抽獎獎項 「1萬點OPENPOINT」中獎者,請將ATM機臺印出之單據正本親簽,填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通訊地址、戶籍地址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中獎當筆交易之金融卡帳戶),掛號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B棟10樓數位經營部數位經營一科收,收件截止日為2025/7/31(以郵戳為憑),本行收件後,將再掛號郵寄寄出中獎簽收收據,請填妥後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B棟10樓數位經營部數位經營一科收。本行將於2025/9/30前依指定地址寄送OPENPOINT序號,逾期兌領者視同棄權,恕不另行補發。
【ATM集點注意事項】
- 於ATM完成指定交易及服務設定, My Way點數累積規則如下:
1. My Way點數累積限於中國信託全臺分行及7-ELEVEN ATM。
2. 一般交易:跨行提款/跨行轉帳/跨行繳費,每筆交易提供平日1點、假日2點。
3. 特定交易:跨行存款/外幣存提款,每筆交易提供平日5點、假日10點。
註1:假日定義係指活動期間週末假日(限星期六及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之連續假期如:2025/1/25~2025/2/2春節期間等,另外排除政府公告之補班/補課日。
註2:以下交易不提供My Way點數,且不累積跨行交易單月滿10筆加贈My Way點數10點之「次數」:
(1)ATM跨行轉帳金額為NTD500(含)以下者(2)以他行金融卡存中國信託銀行帳號(不列入ATM跨行存款交易)(3)以外幣現鈔存入本行外幣帳戶(4)以外勞卡、信用卡交易或IC卡選擇英文模式、無障礙模式
【其它注意事項】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超過NTD20,000時,本行需先代扣繳機會中獎稅10%,中獎人須先給付10%之稅金後,始得領取本項獎品;非本國籍者不限中獎金額,一律代扣20%所得稅。當您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年度累計所得之獎項金額超過NTD1,000時,本行將依相關稅法規定寄發扣繳憑單。若中獎人不願繳納應繳稅款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本行有權就獎項全權處理,中獎人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稅法相關規定辦理。得獎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者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訴。
- 如有任何因為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而使參加本活動者所提供或登錄之資料有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與本活動之客戶亦不得因此異議。
- 本活動之資格認定、中獎與兌換紀錄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項交易及申辦、抽獎紀錄,若參加者有違反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或涉及不當得利及非法行為,本行除公告排除參與活動及兌領資格外,並對任何破壞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行保留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與替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本行得變更或終止活動內容,並於本行網站上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 中國信託行動銀行APP任務牆,各項目有可能依大數據判斷而有動態性且個人化的調整,本行將依客戶實際狀況推薦不同的任務。
- 詳情活動辦法請上本行官網(www.ctbcbank.com)或請洽各分行。
【《中信銀挺你過好年》抽獎活動注意事項及領獎說明】
- OPENPOINT:本序號需在OPENPOINT APP,輸入兌換序號完成歸戶後,才能獲得本序號指定之點數。若您尚未成為OPENPOINT會員,請先下載OPENPOINT APP註冊加入。序號經兌換後,即不接受取消或返還。本序號不記名且不得直接折抵現金,需先歸戶後方得使用。若不慎遺失或超過兌換期限,恕不補發。本活動受OPENPOINT會員條款及細則約束。兌換之點數使用規則及限制請以會員規範為準。此序號所贈送之點數僅適用OPENPOINT 1點折抵新臺幣1元之比例。如有機制調整將依會員公告比例調整轉換。
- 「1萬點OPENPOINT 、500點OPENPOINT」活動中獎人皆須填寫「中獎簽收單」,若不願填寫「中獎簽收單」或提供相關資料,或填寫資料有誤、檢附資料不完整或未於指定期限內回覆(以郵戳為憑),或有其他可歸責中獎人事由致無法核對中獎人資料之情事等,一律視為自動放棄兌獎資格;領獎方式如下:
1. ATM通路:請將ATM機臺印出之單據正本親簽,填妥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行動電話、通訊地址、戶籍地址並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銀行存摺封面影本(須為中獎當筆交易之金融卡帳戶),掛號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B棟10樓數位經營部數位經營一科收,收件截止日為2025/3/31(以郵戳為憑),本行收件後,將再掛號郵寄寄出中獎簽收收據,請填妥後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B棟10樓數位經營部數位經營一科收。本行將於收到上述資料後,統一依指定地址於2025/5/31前寄送OPENPOINT序號,逾期兌領者視同棄權,恕不另行補發。
2. APP通路:請依活動中獎畫面引導下載中獎簽收單,完成填寫並附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交易帳號存摺影本,於2025/2/28前(郵戳為憑)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經貿二路188號B棟10樓數位經營部數位經營一科收,本行將於2025/3/31前將點數以簡訊方式提供序號至中獎人提供之手機號碼。
【信託產品投資須知及風險預告(請投資人審慎評估下列各項條文內容)】
- 基金(包括具有定期配息之基金)投資非屬存款保險條例、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之保障範圍,且基金投資具投資風險,此一風險可能使信託本金發生全部虧損。
- 基金並非存款,委託人須自負盈虧,且投資人申購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基金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本行受託投資不保本不保息,除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外,投資所可能產生的本金虧損、匯率損失、或基金解散、清算、移轉、合併等風險,均由委託人承擔。
- 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 投資前應詳閱風險預告及各該基金公開說明書,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本行受託投資之基金已備有公開說明書(或其中譯本)或投資人須知【前述文件併揭露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委託人可至本行營業處所索取或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基金資訊觀測站或本行網站下載。
- 為保護既有投資人之權益,部份境外基金設有價格稀釋調整機制及公平市價規定,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
- 委託人瞭解並同意受託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即委託人委託投資ETF或其他基金)或特定有價證券信託業務之相關交易時,自交易相對人取得之報酬、費用、折讓等各項利益,得作為受託人收取之信託報酬;另委託人在持有基金期間,受託人仍持續收受經理費分成報酬,委託人可至受託人(即本行)網站查詢境內ETF及其他基金之通路報酬,路徑分別為個人金融>基金/投資>ETF/境外股票介紹>訊息公告>信託報酬揭露及個人金融>基金/投資>基金介紹>訊息公告>基金銷售機構通路報酬揭露查詢。其基金經理費率及其分成費率與其他通路報酬最新變動情形,亦可至該網站及路徑查詢。
- 後收型基金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後收型基金若有收取分銷費,則申購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0%~1.06%的分銷費(按基金日平均淨資產價值計算),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分銷費依各基金公司而有不同,請參考本行後收型基金投資費用暨特約事項及各基金之投資人須知),另該費用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委託人無需額外支付。
- 委託人之交易如經基金公司認定為短線交易者,基金公司或本行可拒絕受理申請轉換或申購要求,並可請求支付一定比例之贖回費用或其他相關費用,費用標準均依各該基金公司之規定。
- 委託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又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委託人應慎選投資標的。
- 部分基金可能持有衍生性商品部位,投資人應留意衍生性工具/證券相關商品等槓桿投資策略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詳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
- 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分,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且部分基金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費用。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投資人可至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總代理人之公司網站查詢。
-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本類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主要特色係投資前揭基金之組合基金亦同),適合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委託人且不宜占投資組合過高的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委託人;又如係本國投信機構募集者,則可能投資於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雖其投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三十,然該債券具有債券發行人違約之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交易對手風險及因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因價格不透明導致波動性較大之風險,投資人應審慎評估;另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債券型基金、平衡型基金、不動產證券化基金、以追蹤、模擬或複製標的指數表現之指數股票型基金(ETF)及指數型基金或募集之基金投資新興市場國家債券達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六十以上者,或有可能投資符合美國Rule 144A規定具有私募性質之債券,亦應留意相關風險。
- 投資於中國之基金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境外基金(不含經金管會核准向證交所申請上市或交易之境外ETF)如有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者,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之百分之二十(境外基金機構依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向金管會申請並經認可者得適用鼓勵境外基金深耕計畫所列放寬前揭投資總金額上限至百分之四十之優惠措施);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雖可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惟仍應符合信託契約、公開說明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及受到基金公司QFII額度之限制。又投資人須留意中國市場之政府政策、法令、會計稅務制度、經濟與市場等變動所可能產生之投資風險。
- 各基金於公開(含簡式)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揭露之風險報酬等級,係依據投信投顧公會「基金風險報酬等級分類標準」而訂定,然該標準並非強制規定,本行係自行建構產品及客戶風險等級衡量方法以辦理商品適合度事宜,其可能與前者等級有所不同。
- 境內外基金於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可能揭露貨幣風險,境外基金係以外幣計價(含避險級別),投資人之慣用貨幣(持有或常用作交易之貨幣)如是新臺幣,則須承擔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時轉換回新臺幣可能產生之匯率風險,亦即轉換當時之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投資人將承受匯兌損失。
- 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應募人(即投資人)資格及投資範疇與淨值提供頻率皆與公開募集之基金有所不同,投資人投資前應詳閱該基金之投資說明書並確認已充分了解贖回規定及潛在之各種風險。
- 另類投資型基金(Alternative Funds)之投資策略與一般傳統共同基金(Mutual Funds)不同,其投資策略較為靈活,投資標的較廣泛且極有可能為衍生性金融商品或另類資產,且另類投資型基金如屬保本型基金,投資人須持有至基金到期,方可依其保本率保本。投資人投資前應充分了解另類投資型基金之投資風險並詳閱該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說明書。
- 有關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亦可至基金資訊觀測站ESG基金專區查詢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