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 國際黃金價格有漲有跌,投資黃金可能獲利或產生本金損失甚至本金為零,客戶應審慎判斷投資時機並承擔投資風險。
- 黃金存摺非屬一般存款帳戶,不計息,亦不受存款保險保障。
- 辦理黃金存摺各項交易,如有涉及贈與、繼承及應繳稅捐等情事,悉由客戶、贈與人或其繼承人自行申報與負擔。
- 辦理黃金存摺買賣黃金產生的收益或損失,屬於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應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
- 交易糾紛申訴專線:0800-057-034。
- 如定期(不)定額申請人有取消扣款,或因指定之存款帳戶餘額不足、遭法院扣押等因素,致連續三次扣款失敗者,本行將停止該筆交易扣款,同時不再享有手續費優惠。
- 如到價撮合申請人有取消/刪除撮合,或因指定之存款帳戶餘額不足、遭法院扣押等因素,致撮合扣款失敗者,則不再享有手續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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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授權本行於指定交易之起迄日內,本行系統將依客戶指定黃金單價、申購數量或回售單位數執行撮合交易,當本行黃金存摺牌告價格達到或優於客戶指定黃金單價時,依該牌告價格執行申購或回售交易,交易完成後即不再進行撮合交易。客戶設定之起迄日應為本行營業日,且迄日不得超過申請日之次一營業日起算第三十個日曆日。
- 單筆撮合申購或回售黃金數量不得低於1公克,並應為1公克的整倍數,申購須小於3,000公克或不得大於新臺幣2,000萬元;回售不得大於新臺幣2,000萬元。每次撮合成功時一併收取交易手續費用。
- 於活動期間內異動既有定期(不)定額及到價撮合設定之扣款條件,該筆設定不適用本次手續費優惠。
- 本行保留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及優惠更動的權利,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