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公司 (以下稱「本行」)
在現在已(或將來可能)依法得經營之營業項目範圍內,於所涉業務執行之必要範圍內(仍須符合本行與臺端間往來之業務類別),而有必要直接或間接蒐集、處理、利用及/或國際傳輸臺端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向臺端告知下列事項,請臺端詳閱:
一、蒐集之特定業務目的:
- (一) 存匯業務: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112票據交換業務。
- (二)
授信業務:022外匯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11票券業務、126債權整貼現及收買業務、154徵信。
- (三) 信用卡業務:022外匯業務、067信用卡、現金卡、轉帳卡或電子票證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
- (四) 外匯業務: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
- (五) 有價證券業務:111票券業務、044投資管理、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088核貸與授信業務、106授信業務、154徵信。
- (六) 財富管理業務:022外匯業務、036存款與匯款業務、044投資管理、068信託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094財產管理。
- (七)
保險代理人業務:001人身保險、065保險經紀、代理、公證業務、093財產保險、068信託業務、082借款戶與存款戶存借作業綜合管理、166證券、期貨、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094財產管理。
- (八) 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有關業務(例如:保管箱業務、黃金存摺業務、電子金融業務、代理收付業務、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業務…等。)。
- 共通特定目的及代號:030仲裁、訴願及行政救濟、040行銷(包含金融控股公司子公司間共同行銷)、059金融服務業依法令規定及金融監理需要,所為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包含金融控股公司為管理被投資事業而建置資料庫並進行業務分析或產出報表)、060金融爭議處理
061金融監督管理與檢查、063非公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069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090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091消費者保護、098商業與技術資訊、104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113陳情、請願、檢舉案件處理、116場所進出安全管理、遵守與配合國內外洗錢防制、打擊恐怖份子調查與美國經濟制裁、美國與全球稅務申報、136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
、137資通安全與管理、157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60憑證業務管理(含OTP動態密碼)、173其他公務機關對目的事業之監督管理、其他金融管理業務、181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82其他諮詢與顧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