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1千
50萬
1. | 帳單分期/約定帳單分期/單筆分期/約定單筆分期僅限無延滯管制之信用卡正卡持卡人(以下稱持卡人)始可申請。 |
2. | 若您為設定全額自動扣繳客戶,當帳單分期或約定帳單分期申請成功,仍會自動扣繳當期帳單總額;請事先透過本行網路銀行變更為扣繳當期最低應繳款,或來電本行客服中心修改。 |
3. | 持卡人申請帳單分期或約定帳單分期,最高申請金額為當期帳單應繳總金額扣除當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後之總額,且最高金額加上當月已分期但尚未計入帳單之金額需小於信用卡固定信用額度,申請金額不可低於本行產品網頁說明,持卡人得於前述最高與最低金額間自行決定申請金額。 |
4. | 持卡人可自行透過網路/行動銀行及本行官方網站設定或修改約定分期的起迄月份;若持卡人未具體指定分期期間,視為持卡人約定帳單分期自設定分期當月起有效期限為一年,且期滿前若持卡人未重新調整分期期間時,本行將預設為持卡人自動展延一年,並將自動展延之分期期間起迄月份通知持卡人;其後每年屆期時,亦同。持卡人仍可透過網路/行動銀行、官方網站及客服中心修改約定分期的起迄日。若持卡人設定當時已屆當月信用卡帳單結帳日,則以下一個月為生效年月 |
5. | 持卡人可自行透過網路/行動銀行及本行官方網站設定或修改約定分期的起迄日;若持卡人未具體指定分期期間,視為持卡人約定單筆分期自設定分期起日起有效期限為一年,且期滿前若持卡人未重新調整分期期間時,本行將預設為持卡人自動展延一年,並將自動展延之分期期間起迄日通知持卡人;其後每年屆期時,亦同。持卡人仍可透過網路/行動銀行、官方網站及客服中心修改約定分期的起迄日。 |
6. | 總費用年百分率範例(以新臺幣計):分期帳款金額:10萬元,分期期數:12期,分期利率=本行定儲利率指數+不同客戶區隔適用之分期加碼利率(加碼利率區間為3.97%~12.97%,依個人信用評等調整),上限為15%,總費用年百分率:即為分期利率,繳息還本方式:按年金法每月平均攤還。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計算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銀行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104年9月1日。本範例僅供參考,實際每期分期利息依各期實際入帳天數按日計息,請依各月帳單列示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