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本活動推薦成功定義:被推薦人須於114/5/1~114/9/30透過推薦人之專屬推薦辦卡網址申辦中油聯名卡,並於114/10/15前核卡並符合新戶/新卡禮達檻條件,始能計入推薦人推薦成功累積件數。若被推薦人申辦前1年內曾持中油聯名卡,即使透過推薦人之專屬網址申辦第2張中油聯名卡,仍不符合推薦成功資格。 |
2. | 推薦成功累積卡數與獎金計算辦法如下: 推薦成功1卡,推薦人可得NT100元電子油券;推薦成功累積2卡,推薦人可得每卡NT100元電子油券共NT200元電子油券,依此類推。 |
3. | 本活動限透過本指定通路申辦,外國人、附卡申辦恕無法參加。每位被推薦人僅限有一位推薦人,被推薦人若透過不同推薦人,或同時以本行其他通路申辦中國信託中油聯名卡,本行將以核卡時間先後作為是否適用本活動之依據,推薦禮亦由最先推薦成功之推薦人獲得。 |
4. | 推薦人電子油券回饋:將於推薦人符合回饋資格日起算90日內發送回饋,推薦人獲贈電子油券將發送至推薦人名下正卡綁定中油Pay帳號,本活動之推薦人需持有本行有效之信用卡,且不得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遲繳、欠繳任一期信用卡帳款或有遭本行強制停卡之情形,且為中油Pay有效註冊會員方可參加獲贈推薦禮。 |
5. | 參與本活動之被推薦人,若活動期間退貨交易致使其未符合本活動門檻,或回饋核發時被推薦人已停卡或有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本行得逕行認定推薦不成功;另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特約商店及推薦人、被推薦人涉及蓄意人為操作等不正當行為,本行除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及兌領獎項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6. | 本行GFA不適用本活動推薦人獎金辦法。 |
7. | 本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推薦人贈品所得扣繳或/及申報,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本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
8. |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本行得保留修改、變更或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相關事宜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19條及相關規範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