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持卡人使用中華電信聯名卡簽帳消費即可累積中華電信聯名卡電信紅利點數,每月以當月帳單所列之新增單筆 消費金額計算可累積之電信紅利點數,單筆金額每滿NT30元累積一點電信紅利點數,如單筆金額未滿NT30元者,不予計算電信紅利點數積點,並依不同卡等及指定消費項目可享加倍電信紅利點數回饋如下:
消費項目/卡等 |
世界卡/無限卡 |
鈦金卡/御璽卡 |
白金卡以下卡等 |
中華電信服務中心/神腦門市消費 |
3倍 |
2倍 |
2倍 |
海外消費【註1】 |
3倍 |
2倍 |
1倍 |
指定網路商店消費【註2】 |
2倍 |
2倍 |
1倍 |
定期代繳中華電信電信費【註3】 |
2倍 |
2倍 |
1倍 |
【註1】海外消費係指持卡人於台灣地區以外之刷卡消費,並於本行帳單上同時列示收取該筆交易之國外交易手續費者。
【註2】指定網路商店購物電信紅利點數加倍適用範圍包含:Hami市集、Hami小舖、中華電信及神腦網路消費、數位門市等,以上網路商店消費定義及回饋計算係依本行系統判定為準。 【註3】每筆代繳回饋上限500點電信紅利點數。
【註4】點數累兌範例:卡友A持御璽卡於神腦門市單筆消費10,000元,屬於2倍紅利點數特店,得10,000/30*2=667點。(相當於133元,需累積每1,000點為單位兌換新臺幣200元電信折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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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以中華電信聯名卡刷卡消費不再累積信用卡紅利點數,亦不適用本行「刷卡得利計劃」、「中信紅利商店計劃」等活動辦法,且繳付下列項目不予計算電信紅利點數積點(註.以中華電信聯名卡代扣繳中華電信各項費用者,不在此限):
- 扣繳信用卡年費、利息、預借現金、逾期還款違約金,以及依「中國信託信用卡約定條款」約定之其他各項手續費。
- 刷卡買基金、賭博籌碼或旅行支票之相關交易金額及費用。
- 繳學費、各項稅款、社區管理費、違規罰緩及政府規費。
- 分期靈活金、帳單分期、分期付款交易。
- 儲值電子票證儲值金。
- eTag儲值與eTag智慧停車費用之扣繳。
- 代扣繳各項費用(如台電、省水、市水、瓦斯、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電信費及健保費等)。
- 透過中信Home Bank APP及網路銀行繳納各項費用(如台電、省水、市水、瓦斯、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電信費及健保費等)。
- 透過各繳費及支付平台,(包含但不限於有無繳納手續費之i繳費、醫指付APP、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
- 繳納公務機關費用或公立醫療機構之醫療服務(但醫美整形、產後護理或健康檢查等費用則不在此限)。
- 全聯福利中心消費。
- 便利商店(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消費。
-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小額支付平台之特約商店之消費(如便利超商、速食店、停車費等行業)。
- 繳納電信費用(包含但不限實體刷卡、網際網路、行動支付APP、約定扣繳…等各型態繳費方式)。
- 特定行銷專案或其他經本行公告不回饋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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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若有非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本行有權經公告或通知持卡人後變更消費回饋電信紅利點數之比例。 |
(四)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刷卡消費買受之貨品或服務退還,或因刷卡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者(如退稅或退貨),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電信紅利點數將由本行逕依其退還款項金額予以扣除回饋之電信紅利點數。 |
(五) | 持卡人每次刷卡消費所累積之電信紅利點數將於消費款入帳後撥入至持卡人的電 信紅利點數帳戶。正卡及附卡持卡人之電信紅利點數合併計算,持卡人持有二張以上中華電信聯名卡者,各卡刷卡消費累積之電信紅利點數採合併計算。 |
(六) | 除有明顯計算錯誤外,持卡人刷卡消費所累積之電信紅利點數以本行每月寄發信用卡 帳單上所載之「中華電信聯名卡電信紅利點數累計之點數」為準。 |
(七) | 中華電信聯名卡電信紅利點數入帳後,因取消交易、退貨、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款者,將扣回該筆交易所累積之中華電信聯名卡電信紅利點數, 如持卡人帳戶內中華電信聯名卡電信紅利點數不足以扣回時,將以1點中華電信聯名卡電信紅利點數價值NT0.2元計價(小數點後不予計算),並掛帳於次期帳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