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好麻吉 雙雙好有哩

2020/6/30前經中華航空華夏會員推薦並成功申辦中國信託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首刷滿額最高回饋18,000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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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卡
首刷哩
送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
6,000哩程點數

繳交首年年費NT6,600元,30天內刷滿NT2,688元(含)以上

推薦哩
中華航空
2,000哩

符合首刷哩資格

商務御璽卡
首刷哩
送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
3,000哩程點數

繳交首年年費NT1,800元,30天內刷滿NT1,688元(含)以上

推薦哩
中華航空
1,000哩

符合首刷哩資格

加碼哩
符合首刷哩資格,且於核可60天內刷滿NT200,000元送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10,000哩程點數
限量加碼
被推薦人的申請書收件順序前100名且被推薦者符合首刷哩資格者,推薦人與被推薦人雙雙可享7-ELEVEn商品抵用券100元(每人限得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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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推薦活動注意事項
  • 中國信託銀行下稱「本行」或「中信銀行」。
  • 推薦人需為中信卡正卡持卡人及中華航空華夏會員方可參加本行推薦辦卡活動,且須於本活動專屬網頁產出QR CODE 分享活動予好友,方可參加本活動。
  • 被推薦人的申請書收件順序前100名者,且符合首刷哩資格者,推薦人與被推薦人雙雙可享7-ELEVEn商品抵用劵100元(每人限得乙份)。抵用券將於符合資格的次次月底陸續發送兌換簡訊至正卡於本行登錄之手機號碼。
  • 推薦人:中信卡正卡持卡人,可於本活動專屬網站成功取得推薦人專屬網址或是QR CODE。於活動期間至回饋當時,推薦人持有之信用卡須為有效卡,不得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遲繳、欠繳任一期信用卡帳款或有遭本行強制停卡之情形。
  • 推薦人成功推薦:(1)活動期間內,被推薦人使用本活動網站提出申請並提供正確的推薦人中華航空華夏會員卡號,且於2020/7/15 前(含)成功申辦活動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指定卡等,並完成核卡。(2)若本行接收之推薦人資訊有誤,無法與系統資料比對,推薦人恕不得享有回饋資格。
  • 推薦人推薦哩範例說明:推薦人於2020/6/30前不限金額刷卡消費1次(以廠商請款入帳日為準),於活動期間內透過本活動指定網頁或QR CODE,推薦申辦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指定卡等新卡且核卡成功,且被推薦人繳交年費並完成首刷達檻後,推薦哩將於2020/9/30起陸續回饋至推薦人中華航空華夏會員帳戶中。本活動推薦哩回饋時,被推薦人所持之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須為有效卡,如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之情事,本行將取消推薦哩回饋資格。推薦哩恕不得要求折換現金。
  • 被推薦人新申辦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指定卡等,且未曾於6個月內申辦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任一卡等或卡種者可享首刷哩回饋,申請書收件日限2020/1/1~2020/6/30 (含)且核准日須為2020/7/15(含)前核卡。首刷哩消費認定皆需以該新卡正卡刷卡消費為準,且消費金額計算為符合活動說明之核卡天數內之累計刷卡消費並完成請款之一般消費使始得列入計算。首刷哩哩程點數將於符合活動資格後(無限卡/商務御璽卡需開卡消費且繳交年費入帳)之次次月月底陸續回饋至正卡人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信用卡帳戶。被推薦人的推薦哩將於2020/9/30起陸續回饋至中華航空華夏會員帳戶中。請於核卡後於本行官網或中信卡優惠App綁定中華航空華夏會員卡號,若回饋時尚未綁定中華航空華夏會員卡號,申辦無限卡持卡人將回饋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2,000哩程點數至正卡人信用卡帳戶中; 申辦商務御璽卡持卡人將回饋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1,000哩程點數至正卡人信用卡帳戶中。
  • 推薦人須確認不會在被推薦人不知情或不同意之前提下,將其提供予本行聯繫辦卡及本活動相關事宜。前揭聲明如有不實,推薦人除負擔相關責任外,並應就本行所受損害負完全賠償責任。
  • 若被推薦人透過不同推薦人,或同時以本行其他通路申辦本行大中華攜手飛聯名卡,本行將以核卡時間先後作為是否適用本活動之依據,推薦哩亦由最先成功推薦之推薦人獲得。本活動恕不得與本行其他活動優惠併用;被推薦人如透過本活動專屬辦卡網站辦卡,則無法再享有本行其他活動之新戶(卡)禮。
  • 推薦人及被推薦人消費認定不包含預借現金、基金申購、退貨、帳單分期(含長期循環轉換分期)、學費、繳稅、繳稅分期、學費分期、信用卡年費、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利息及違約金 等等,如為分期交易以全額請款金額認列。
  • 參與本活動之持卡人,若活動期間退貨交易致使其符合活動之總金額未達活動門檻,哩程點數核發時如持卡人已停卡或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本行將逕行取消該持卡人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另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若特約商店及持卡人涉及蓄意人為操作等不正當行為,本行除排除其參與本活動及兌領獎項外,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 本行將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得獎人獎品所得申報,每1點哩程點數將以NT0.6元計算所得,得獎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本行將依上述法令就獎品所得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
  • 如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中國信託銀行與中華航空得保留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宜做出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相關事宜將依信用卡業務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及相關規定辦理。